关于评选2014年“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资源 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岗位上建功立业,营造踏实勤奋、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的氛围,2014年继续开展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相关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在学院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包括两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在编青年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方法和程序
1. 申请人可根据工作性质和业绩选择申报以下三个门类中的一类: A、教学类 B、科研类 C、管理类。不可重复申报。
2. 填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青年教师申请表》(附件1),各系所推荐候选人,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初定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者。
3. 每年遴选一次,每年评选出的优秀青年教师最多不超过6名。
三、评选条件:
A、教学类
第一条 基本条件
近三年连续承担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授课在32学时以上,教学效果好,并且近两年内担任一个自然班班导师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以2013年12月31日为计算基准)。
第二条 三年内具备以下1项即可获得奖励,不重复奖励;以下条件不仅限于本科教学成果,也包括研究生教学成果。
1.上海市级以上教学名师
2.承担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排名前三位;
3.承担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排名前三位;
4.承担上海市精品课程建设,排名前二位;
5.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负责人;
6.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负责人;
7.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三位;
8.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二位。
9.上海市级以上教改项目负责人
10.上海市级以上“挑战杯”竞赛获奖项目指导教师;
11.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五位;
12.获得上海市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三位。
第三条 申请者三年内应至少具备以下2项(次)条件。(以下条件不仅限于本科教学成果,也包括研究生教学成果)
1.校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
2.承担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排名前二位;
3.承担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排名前二位;
4.编写出版本科专业教材,排名前三位;
5.编写出版研究生专业教材,排名前二位;
6.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
7.获得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秀奖指导教师;
8.获得校级“挑战杯”竞赛获奖项目指导教师;
9.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二位;
10、获得研究生课程优秀奖;
11、获得校优秀研究生论文指导教师称号
B、科研类
第一条 基本条件
主要奖励在本学院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骨干教师。且近两年内担任一个自然班班导师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以2013年12月31日为计算基准)。
第二条 具备以下条件1项即为当然人选,但不重复奖励。
1.申请当年获得教育部优秀新世纪人才或上海市曙光学者的教师。
2.申请当年获得上海市科技启明星计划资助或上海市晨光计划资助的教师。
3.申请当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资助者。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973计划、86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课题负责人。
5.横向项目到款经费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
6.国家科技奖完成人排名前3。
7.省部级科技奖第一完成人。
8.一年内在学校公布的A类期刊上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
第三条 其他青年教师申请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两项(次)(含两项次)以上:
1.国家科技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
2.国家科技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8位并在本单位排名前5位;
3.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位并在本单位排名前3位;
4.省部级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5.学校公布的A类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或本人作为导师(或通讯作者)指导的研究生在A类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
6.学校公布的B类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2篇;或本人作为导师(或通讯作者)指导的研究生在B类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2篇;
7.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青年基金项目1项;
8.负责承担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子课题经费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9.负责横向项目到款经费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C、管理类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管理工作, 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思路、有实效,且积极参与工作课题研究。
学院班导师工作评优拟与校学工部考核工作同步,单列评奖,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四、第二届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安排
2014年3 月15日前 个人申请
2014年4月11日前 学院评审初定人选,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2014年5月10日前 学院表彰奖励。
附件1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青年教师申请表 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2 申报人信息简表 点击打开链接
44118太阳成城集团
二○一四年三月一日